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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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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深入服务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宣传表彰我省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示范引领和大力推动我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5〕30号)及《关于印发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21〕98号)要求,我院决定近期组织开展相关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参加海南省第四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对象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全职在岗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且至少有5年及以上的指导经历;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对象为由校内或校内外教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具有明确分工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科研领域有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互助关系,团队成员人数一般5—10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为人师表和立德树人,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自身修养,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给予研究生足够的指导时间,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工作作风踏实,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生活作风良好。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要求近3年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为第一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要求专业实践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在成果转化或成果推广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案例库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4.育人成果显著。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突出,每年至少承担一门研究生理论课或实验课教学;近5年来育人成绩显著,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国家奖学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表彰奖励等;所指导的研究生考取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或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等。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条件
1.导师团队组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至少培养过一届毕业生。团队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成员结构合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研究生的团队全方位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成员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精神,在校内外有影响力和示范性。
2.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系列高水平科研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团队研究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创新能力,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发表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或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国家奖学金等。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可供借鉴的人才培养经验。近3年来育人成绩显著,积极探索如研究生工作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教育振兴等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模式;团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发表过高质量学术论文、学术成果或实践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学位论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国家奖学金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得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表彰奖励等;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有杰出校友等。
(三)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不得同时作为优秀导师团队的负责人参评,但可以作为导师团队成员参评。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并作为团队负责人的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近三年已评上优秀研究生导师以及作为负责人评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个人,不得参加重复类型评选。
(四)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成员近3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1.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成员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或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2.所指导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或研究生导师自身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校纪规定者;
3.所指导的研究生或研究生导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者;
5.不服从教学管理,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6.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者;
7.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8.存在其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形的。
三、评选数量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不超过本单位导师总人数的10%,不足一人者按一人推荐,总数不超过5人,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不超过2个。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
采取单位或个人申报、评选委员会评选、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推荐、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认,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会审议方式进行。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二级单位党委书记、院领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任、专家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按照限额数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荐导师和团队须填报《海南省第四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一)和《海南省第四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并附本人及所培养研究生获奖、科研成果、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参评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
(二)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各单位的候选推荐名单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并组织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拟定“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获奖名单,公示 3个工作日。
( 三 ) 学校审定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发文表彰。
五、表彰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导师获得者“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2025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导师团队获得者“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2025年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荣誉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推选工作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落实。
(二)严格程序,注重质量。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申报者要据实填报有关内容,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导师团队系临时拼凑,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评上的撤销荣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二级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围绕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确保推选质量。同时,推选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还要兼顾学科之间和老中青不同年龄阶段之间的平衡。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于2025年6月4日下班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七、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13945934857
电子邮箱:yjspyk@muhn.edu.cn
联系地址:崇真楼(研究生楼)508
附件:1.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
4.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0日